中国东方航空修订了国内客票(不含港澳台地区)的自愿退改规定。新政策的核心在于,退改标准将取决于购票时间与行程起始时间。对于在2026年8月6日及之后购买并出行的国内机票,均适用这一最新细则。
此次调整中,退票或变更手续费的计算逻辑发生了改变:依据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及取消定座的时间点来核定费率,具体参照《东航国内运价适用条件表》,金额取整至个位。受此影响,大部分散客若在出发前14天以上操作,可享受免手续费退票;中等舱位旅客若提前7天办理,同样无需缴纳费用。
细则对变更业务做出了细致划分。旅客若仅更换航班或日期而保持原舱位,需重新计算票价,补齐税费、燃油附加费及票价的差额,并按对应时段标准支付变更手续费。同航班升舱只需补足票价差价,但若同时涉及日期变更,还需额外支付对应时段的变更费。降舱产生的差价不予退还,旅客也可选择先退票再重购。关于签转,仅限F、U、J、W、Y五个舱位支持自愿签转,其他舱位如需签转,必须补齐正常公布票价的差价,并按规则缴纳相关费用。
退票款项的处理方式依使用情况而定。未使用的客票,扣除相应时段手续费后,全额退还余款及税费;部分已使用航段的客票,先扣除已飞航段费用,再退余额;中转联运产品部分使用后,仅退还未用航段的税费。特殊人群方面,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警察及不占座婴儿自愿退改免收所有手续费;儿童旅客执行对应Y舱成人标准;团队客票则需旅客提前联系原出票渠道确认具体要求。
来源:界面新闻、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