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责险成高管履职刚需 多元参与视角看险种从锦上添花的创新落地历程

董责险成高管履职刚需 多元参与视角看险种从锦上添花的创新落地历程

7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四部门联手推出《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此举被视为完善资本市场治理的关键一环。文件特别指出,鼓励企业为独立董事投保责任保险。

就在该意见落地前夕,中国平安宣布对董责险进行全面焕新升级,并正式启用专属服务品牌“董平安”。

事实上,自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施行以来,法律层面已首次确立公司可为董事投保此类保险的合法性。这一变化直接加速了上市公司的投保步伐。据《中国上市公司董责险市场报告(2026)》数据显示,2025年共有643家上市公司披露购买计划,同比增幅达19%;截至同年年底,累计投保的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753家,市场渗透率升至32%。

至今年6月底,又有近400家A股上市公司公布了购买或续保董责险的计划。政策导向与头部险企产品升级产生共振,推动企业需求显著攀升。这表明,董监高责任保险正从过去少数企业的“锦上添花”,转变为当下的“刚需”。需求的爆发既是机遇,也是对保险公司核心能力的严峻考验。

高管买保险并非新鲜事

董责险的全称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其保障对象主要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保障范围涵盖上述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过失、疏忽、错误陈述或不当披露等行为,被股东、投资者或监管机构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时所产生的法律抗辩费用及赔偿金。

该险种的诞生与资本市场发展紧密相连。上世纪30年代初,美国股市崩盘催生了完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迫切需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成立后,《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分别于1933年和1934年获得通过,这使得美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面临的经营风险急剧上升。

在此背景下,英国伦敦劳合社于1934年推出了董事和高管人员职业责任保险,开创了先河。进入80年代,该险种在西方国家资本市场中愈发受到青睐,成为保险公司的重要业务板块之一。

中国在2002年颁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高管的民事赔偿责任,从而推动国内上市公司首次引入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同年,平安签发了中国首张A股上市公司董责险保单。

二十余年间,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保障作用日益凸显。2024年7月,历经四年调查的瑞幸咖啡22亿元财务造假案中,董责险理赔细节浮出水面。上市前,瑞幸咖啡曾投保一份总限额高达2500万美元的董责险,其中基础层保额设定为1000万美元。

经深入调查与多方协商,瑞幸咖啡董责险基础层共保体获得赔付700万美元,覆盖了一部分民事和解金。

近期案例中,A股上市公司粤传媒于今年7月公告收到保险公司支付的董责险赔付款1894.61万元,起因是其早年收购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这是A股上市公司首起因并购重组标的造假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中,董责险完成的实质性赔付,彻底打破了市场长期存在的“董责险无用论”。

2020年实施的新《证券法》与2024年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叠加趋严的监管形势,激发了企业参保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热情。截至2025年底,累计已有1753家上市公司购买董责险,市场渗透率达到32%。今年上半年,近400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购买或续保董责险计划。

但该险种在中国资本市场仍有巨大增量空间。一方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行政处罚上限已从60万元跃升至1000万元,对董监高个人的罚款上限也从3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另一方面,西方成熟资本市场的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渗透率已超过90%。

新形势下的服务模式全面升级

自2025年起,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去年上市公司合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661份,同比增长11.66%。iF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23日,累计有82家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告,合计被出具129份处罚文书。

当前相关部门对资本市场的监管呈现“集中爆发、精准打击、全链条覆盖”的特征,标志着A股正式进入“严监管、重合规、强问责”的新阶段。面对新形势,企业对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也倒逼险企具备更全面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然而,当下市场的董责险产品与客户实际需求存在错位。主流供给仍停留在“事后理赔”单一模式,导致保障范围、响应时效与服务链条难以匹配强监管下董监高的系统性履职风险。破局之道在于:路径依赖需从“单一保单”升级为“综合风控方案”,将服务链条前置至风险识别与预防阶段,并细化本土化条款以契合国内企业应对诉讼和监管的需求。

中国平安在董事高管责任保险领域拥有丰富运营经验。平安产险是国内唯一设立董责险专属经营团队的保险主体。2018年,平安推出首个董责险专属条款。截至今年上半年,平安董责险已服务A股上市公司600余家,累计处理赔案超过350件,赔款金额超2亿元。

焕新升级后的平安董责险,依托创新服务模式将保险嵌入企业治理全过程,实现从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到事后赔付的全流程覆盖,为公司董事及高管履职提供专属保障,助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换言之,平安董责险已从最初的“保障”角色,进化为企业成长的“陪伴者”。就自身而言,平安在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上积淀深厚。平安集团董事会秘书兼品牌总监盛瑞生表示,平安聚焦“以公司治理促经营、促管理、促发展”目标,构建了良好的公司治理体系,涵盖科学的发展战略、健全的治理框架、公平的股东权利、透明的信息披露、有效的风险管理、共赢的利益相关方六大维度。

基于保险产品与企业治理的双重经验,平安响应客户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推出专属服务品牌——“董平安”,打造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周期保障服务体系,帮助客户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对企业而言,保险赔付仅是结果。董监高履职及事后保障固然重要,但企业声誉、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及治理架构稳定性更为关键,这直接关系到企业未来的发展空间。

因此,围绕平安董责险,其服务体系实现了全方位覆盖:事前协助企业识别风险、完善信息披露与内部治理;事中联合律师、公关、监管等专业力量,协助处理舆情、监管问询及诉讼;事后主动跟进理赔,明确处理规则,保障企业及董监高的合法权益。

平安产险党委副书记石合群强调:“我们着力打造中国董事高管履职守护的第一品牌,希望为所有企业及管理人员提供一款‘多维保障、全面防控、精准协助、切实赔付’,专注于全流程风险管理的市场产品,重新定义董责险的服务边界。”

例如,平安董责险扩大了保障范围,对国内资本市场特有的“持股行权”与“行政和解金”实现了责任覆盖。此外,基于全覆盖理念,平安董责险的保单效用已从行政处罚后延伸前置至常规监管检查及问询环节。

举个例子,一家装备制造公司因“连续两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若信息合规审核机制提前介入,此类监管警示事件或可避免,从而减少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

在事中协助与事后理赔环节,“董平安”专属团队可提供行业与法律顶级专家咨询、合规材料准备、专人全天候跟进、直赔和预赔等资源与服务。

对平安来说,客户投保只是服务的起点。以董责险为核心的“董平安”,通过专属团队搭建的头部律所、咨询机构和业内专家协同机制,形成“防—助—赔”的服务闭环,始终贯穿公司治理全过程。它既扮演了保险损失补偿的角色,又发挥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作用。

重在过错保障而非违法避责

尽管董责险的保障与服务覆盖面全面提升,但这并不改变该险种的本质——保的是“履职过程中的意外”,而非“违法犯罪”。

两者界限分明:“意外”对应过失,而“违法”则包含主观故意成分。

换个角度看,若一个市场环境让董事们时刻担忧签字会受罚,结果便是无人敢当董事、无人敢提反对意见,独立董事沦为摆设,无法发挥监督作用。因此,董责险的目标是鼓励董事勤勉履职、敢于履职。

董责险绝非给“违法者”兜底,而是让愿意认真履职的董事高管,不至于因一次误判便被迫承担巨额罚款。反之,董责险能帮助上市公司搭建实质有效的合规治理架构、真实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并形成对董监高行为的有效约束。在此基础上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将其转化为对投资者的实质性回报,方能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可以说,董责险的全面推广,有助于资本市场法治环境建设,形成有效的多方监督机制,警示潜在违法行为。

董责险进入中国资本市场二十余年,恰逢中国资本市场从起步到加速发展的周期。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周期,全新“董平安”品牌的发布及平安董责险的焕新升级,将通过“保险+服务”创新模式,联合上市公司、专业服务机构等各方力量,多维度助力中国公司提升治理水平,为资本市场的稳定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