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1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针对深圳市大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即大望社区集体企业,成立于1985年,下称“大望股份公司”)的执行笔录披露,该公司需向罗湖区大望社区居民纪力云支付执行款1600万元。
近日,纪力云向澎湃新闻透露,其家庭在2018年因拆迁获赔近两千万元,历经政府发文、法院调解及执行环节后,这笔钱至今未能到手。事实上,早在八年前,该笔款项已被所在村落陆续分配完毕。
2018年7月4日,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发布深圳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征地公告,启动相关征地工作。涉及地块位于由新平村、新田村、大望村合并而成的大望社区,具体为新平村范围。
同年8月21日,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与大望股份公司签署清拆补偿协议。依据当时评估结果,整备中心向大望股份公司支付了土地补偿款、建筑物补偿、青苗费及搬迁补助费等共计2779万元,并在协议中明确:清退补偿完成后,任何因承租户引发的纠纷均由大望股份公司全权负责。
回溯至1992年,纪力云父亲(在其去世后由纪力云继承房产)在新平村获批土地使用权,并与李伟忠合作建设了5栋永久性房屋及附属构筑物,这些建筑恰好落入此次水源保护区拆迁范围内。经评估,两人应得拆迁补偿款约2500万元。
拆迁结束后,纪力云与李伟忠向大望股份公司索要补偿款遭拒,遂于2019年4月将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诉至法庭,并追加第三人大望股份公司,旨在追回动迁款。
这场官司持续拉锯长达六年。直至2025年11月,经深圳市盐田区法院调解,纪力云、李伟忠与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大望股份公司达成和解。根据协议,整备中心应向二人支付2000万元(双方协商后,纪力云和李伟忠分别让渡给村里400万和100万的权益,最终核定纪力云获1600万,李伟忠获400万)。同时,大望股份公司在《行政调解书》中确认:“知悉、清楚并认同上述《行政和解协议书》内容,愿意配合各方履行协议”。
几方签署调解书后,罗湖区政府在一份工作会议纪要中指出,要求区土地整备中心和大望股份公司按行政调解方案分配补偿份额。
调解书生效后,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于2025年11月25日向大望股份公司发函,敦促其直接向纪力云和李伟忠付款。
然而,大望实业公司拒绝支付,也未将款项退回给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
无奈之下,两人向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10日,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对澎湃新闻回应称:“调解书生效后,区土地整备中心已多次与大望股份公司沟通补偿款问题,明确要求直接向当事人给付。前期,股份公司以难以做通村民工作为由表示无法支付。鉴于大望股份公司拖延给付导致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区土地整备中心已会同东湖街道办事处和区财政局等监管单位约谈其相关负责人。2026年5月11日,罗湖区人民法院赴大望股份公司协调执行事宜,大望股份公司负责人表示支持执行,无异议。”
即便有法院执行局介入,补偿款仍难落地。澎湃新闻获悉,这笔钱早已被分光。
一份文件显示:2018年10月,大望社区新平自然村负责人向大望股份公司出具《新平经理部(自然村)承诺书》,要求将补偿款提前分配给新平村村民。
该承诺书载明:“各方尚未就《补偿协议》项下款项如何分配达成一致,其全体股民已清楚知悉并了解先行发放该笔款项所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纪力云告诉澎湃新闻,通过几次支取,拆迁款基本被村里分完。
7月27日,大望股份公司董事长何雨聪接受澎湃采访时表示:“当时钱打到公司后,新平村股民开了个全体股东大会,要求分掉这笔钱。本来公司是不同意的,后面他们一直闹,公司才让他们签了一个承诺书,如果后面要退,这个钱是要退回的。”
由于纪力云并非大望股份原始股东,资金分配时他并不知情,直到八年后才拿到相关文书知晓此事。
何雨聪进一步解释:“我们公司是同意法院划扣的,但是要村民再拿出来很困难,新平村因此申请了执行异议。最后只能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也算给村民一个交代”。
记者近日再次联系罗湖区相关职能部门,对方表示“已经在和法院沟通加快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