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素被害案家属十年后才知凶手改判死缓 如今申诉获云南省检受理

徐文素被害案家属十年后才知凶手改判死缓 如今申诉获云南省检受理

云南宣威市乐丰乡那起发生在1999年的“山村小卖部抢劫杀人案”,被害人家属的申诉之路终于有了新动静。家属徐皎月近期拿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一份书面告知:今年1月,该案的刑事申诉已被正式受理,目前正处于办理阶段。

回溯27年前的旧案,代贤峰与同伙预谋抢劫后,翻窗闯入店内,持刀对19岁的女孩徐文素疯狂追刺三十多刀,致其惨死。一审法院曲靖中院判处代贤峰死刑,但云南省高院二审认为,虽然代贤峰犯罪后果严重、手段残忍,论罪当死,但他尚不属于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形,于是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受害者生前照片

受害人家属及其代理律师指出,从一审到二审,整个诉讼过程司法机关从未通知家属参与庭审,也未告知他们享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家属仅靠道听途说,误以为凶手早已伏法,直到2010年才拿到判决书,得知凶手被改判死缓。家属认为这属于程序违法,且暴力犯罪的量刑明显过轻。此后,家属持续申诉,2012年云南高院驳回申诉,2016年云南省检察院明确不予抗诉。主犯代贤峰已于2014年出狱,另外两名同案犯在2012年落网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入室抢劫并残忍杀害少女,被告人由死刑改判死缓

宣威市乐丰乡新德村藏在群山之间,离火车站大约四公里,山里常年能听到火车汽笛声。村民徐兴能和孔聪芝夫妇育有五个孩子,母亲孔聪芝在乐丰乡新德完小旁边开了一家小卖部。1994年,孔聪芝因病离世,小卖部就交给二女儿徐皎月和三女儿徐文素打理。

1999年10月25日凌晨,20岁的无业男子代贤峰伙同浦绍丙、肖本义预谋抢劫徐文素家的小卖部。三人摸到徐家门口,代贤峰敲开窗户,提出赊购一条香烟,遭到徐拒绝。随即,代贤峰用水果刀朝徐文素颈部捅了一刀。徐文素挣脱后,代贤峰翻窗进屋,持刀追杀,导致徐文素面部、颈部、背部等处共受三十处锐器创伤。最终,徐文素因失血性休克及双肺开放性气胸不幸殒命。代贤峰抢走几条香烟后,与浦绍丙、肖本义逃离现场。

案发几天后,代贤峰的哥哥代利峰向宣威市公安局乐丰派出所举报了弟弟的下落,并带领公安人员于1999年11月1日在昆明市将代贤峰抓获。当时,浦绍丙和肖本义仍在逃匿。

2000年7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代贤峰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抢劫过程中杀害被害人,构成抢劫罪。对于被告方称受胁迫实施杀人的辩解,法院认为缺乏证据印证,且代贤峰积极实施犯罪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应对全案负主要责任,故其辩解不成立。鉴于代利峰主动提供线索并协助抓捕,代贤峰的行为被视为自首。但考虑到作案手段特别残忍,造成被害人三十处锐器创,不宜从轻处罚。最终,代贤峰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五千元。

一审判决后,代贤峰不服,提起上诉。

2000年9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代贤峰犯罪后果严重,手段极其残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他尚不属于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因此撤销原判中的死刑部分,改判代贤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同年9月28日,云南高院下达二审改判裁定,认可自首成立,指出原判定罪准确、程序合法,但量刑过重。基于上述理由,撤销死刑判决,改判死缓。

死者家属十年后才知凶手未死

徐皎月回忆,在一、二审期间,司法机关全程未通知家属参与庭审,也未告知家属拥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刑事判决书甚至没有送达给家属手中。代家和徐家相距仅百米,此前没有任何矛盾。在那个闭塞的山村里,家人只是通过派出所一名工勤人员的随口转述,得知代贤峰被判死刑。悲痛的一家人以为案件已结案,正义得到伸张,既没有深究案情,也不清楚可以主张民事赔偿。

直到2010年,一个偶然的消息打破了徐家长达十年的平静:当年的杀人凶手代贤峰被省高院改判死缓,即将刑满释放。震惊与悲愤之下,徐皎月立刻前往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取一、二审判决书。白纸黑字的改判结果让父亲徐兴能难以接受,老人来到荒草覆盖的女儿坟前,佝偻着身子痛哭了一整个上午。

为了给惨死的徐文素讨回公道,徐家梳理出核心诉求,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一是代贤峰并非主动自首,也未如实供述。第一次审讯笔录显示是他先提出撬店,第二次又狡辩是“受胁迫”,这不满足自首的两个核心要件,自首认定错误;二是原审程序严重违法,未告知诉讼权利、未送达文书,严重侵害家属权益;三是二审法院对手段恶劣的抢劫杀人犯改判死缓,量刑畸轻,请求撤销二审判决,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在家属申诉期间,潜逃十余年的两名共犯相继落网:2011年11月12日,民警在个旧市大屯镇松矿矿山抓获肖玉(即判决书中的肖本义);2012年2月的深夜,警方在贵州省纳雍县一家酒店抓获浦绍丙。

云南高院认为改判死缓并无不当

2012年4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驳回申诉通知书。通知中指出,代利峰向派出所举报弟弟下落,并协助公安人员在昆明将其抓获;代贤峰归案后如实交代了与浦绍丙、肖本义预谋抢劫,杀死徐文素并抢走香烟后潜逃的事实,自首认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对自首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同案犯浦绍丙、肖本义当时在逃,二审改判死缓并无不当。关于法律文书未送达的问题,法院认为,因被害人家属在审理时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属于法定送达范围,故未送达并无不妥。

2012年4月,云南高院作出驳回申诉通知书。

不服再审结果的徐家人转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申诉,同时控告原办案机关剥夺受害方附带民事诉权,指控自首认定错误、程序严重违法、量刑畸轻,申请检察机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抗诉。

2016年8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答复,认定代贤峰受胁迫杀人的说法未被两审法院采信,家属否定自首的理由不成立;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原办案公检法机关未依法告知被害方享有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确属程序瑕疵。但该瑕疵源于司法机关的工作失误,不能归责于被告方。此外,鉴于被害方在2011年前后已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获得法律救济,这被视为法院对该瑕疵的补正。检察院的文书还公布了两名从犯的判决结果:2012年7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浦绍丙、肖玉为抢劫杀人共同犯罪的从犯,两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6年8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答复,认定代贤峰受胁迫杀人的说法未被两审法院采信,家属否定自首的理由不成立;在本案刑事诉讼程序中,原办案公检法机关未依法告知被害方享有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确属程序瑕疵。

云南省检今年再次受理申诉

自2010年知晓真相以来,妹妹徐文素遇害一事始终萦绕在徐皎月心头,16年来她从未停止申诉。

申诉并未如预期般取得结果。2022年,老人徐兴能带着遗憾离世。

今年4月,徐皎月坚持多年的呼吁迎来转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电话告知她,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后,最高检已将该案交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重新办理,并预约了当面听取意见的时间。

6月9日,徐皎月收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的书面答复函,明确该院已于2026年1月27日受理本次刑事申诉。

6月9日,徐皎月收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的书面答复函,明确该院已于2026年1月27日受理本次刑事申诉,此前已发送告知短信,应家属要求出具书面文书,“目前案件正在我院办理程序中,办理结果会及时向您反馈”。

“村里人说,代贤峰2014年出狱,当天他家人放鞭炮庆祝,还邀请了亲朋好友。”徐皎月告诉澎湃新闻,随后她多次去代家讨要说法,但未找到代贤峰。此次检察院正式受理,她期盼司法机关能全面复查案件,启动纠错程序,以公正裁判告慰长眠的徐文素。

8月3日,澎湃新闻尝试联系代贤峰亲属核实情况,对方听闻来意后以“不知道”为由迅速挂断电话。

宣威市乐丰乡新德村村部干部向澎湃新闻表示,代贤峰没在村里,刑满释放已十多年,“出狱后曾返乡露面,去年在宣威火车站见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