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4日讯
为彻底整治导游乱象及强制消费问题,青岛市文旅执法部门持续强化市场监管,近期查处了多起旅游市场违法案件。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公布了2026年第三批旅游市场处罚典型案例,旨在督促涉旅企业合规经营,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案例一: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
青岛海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余额为零。此前,该公司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后,未按规定补足质保金。在收到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下达的补缴通知及责令整改通知书后,该公司仍未履行义务且拒不改正。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八条规定,2026年5月18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
青岛嘉华文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欧洲游行程中包含了梵蒂冈。该目的地属于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2025年12月30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三: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青岛同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徕2名游客参加“山水连两国精华6日游”,双方签订了境内旅游合同,但合同行程实际包含越南谅山。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2026年7月27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360元、责令停业整顿7日、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旅行社法定代表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四: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凯途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公司招徕并组织“北京高飞六日游”项目。在未征得旅游者同意的情况下,该公司擅自将部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它旅行社接待。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2026年7月1日,青岛市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五: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悦行天下文旅发展(青岛)有限公司以行程中不存在的景点作为宣传招徕信息,误导游客报名参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2026年6月5日,青岛市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六: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青岛慧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线上开展招徕并组织接待“崂山老友局两日漫享山海烟火”等四起旅游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2026年6月30日,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5204.54元,罚款1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表示,后续将持续加大旅游市场巡查与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提醒全市旅行社及旅游经营主体以典型案例为警示,严守行业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共同打造安全有序、诚信规范的旅游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