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布了202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托运营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地方养老基金在2025年实现了1420.71亿元的投资收益,整体投资收益率达到5.76%。在这笔收益中,已实现收益额为1128.22亿元,对应的已实现收益率为4.71%;此外,交易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贡献了292.49亿元。
自2016年12月启动受托运营以来,地方养老基金已累计获得投资收益5544.30亿元。其年均投资收益率保持在5.14%,比年均保底收益率2.63%高出约2.51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风险基金自2023年起正式独立开展投资运营。2025年,该基金投资收益额为2.47亿元,投资收益率为2.05%;累计投资收益额达7.27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为2.64%。
报告指出,截至2025年末,养老基金资产总额录得35206.99亿元,负债总额为5388.38亿元。这部分负债主要源于投资运营中形成的短期负债,以及待返还给委托省份的到期结算本息资金。权益总额则为29818.61亿元。从结构上看,直接投资金额为8381.10亿元,占基金权益总额的28.11%;委托投资金额为21437.51亿元,占比71.89%。
具体细分来看,地方养老基金资产总额35046.61亿元,负债5360.77亿元,权益29685.84亿元;风险基金资产总额165.13亿元,负债32.36亿元,权益132.77亿元。
在委托资金变动方面,2025年地方养老基金拨入资金共计5306.2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入3705.2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入1601.02亿元。加上委托资金到期结算后继续用于委托的收益192.18亿元,合计新增委托本金5498.46亿元。因部分委托资金到期,2025年调回本金163.21亿元,使得委托本金余额净增5335.2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余额增加3606.9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余额增加1728.34亿元。
截至2025年末,地方养老基金委托本金余额总计27012.5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17426.2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9586.37亿元。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地方养老基金和风险基金两部分构成。地方养老基金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依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国发〔2015〕48号),委托社保基金会管理的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等基本养老保险的部分结余基金及其投资收益。社保基金会对这部分资金实行单独管理、集中运营和独立核算。风险基金则是根据委托期满后的超额收益按比例计提形成的资金,专门用于弥补地方养老基金实际投资收益低于承诺保底收益时可能出现的差额。对于风险基金,社保基金会采取统一管理、独立运营的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