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分支机构岗位称谓大调整 多元活动参与体验再规范

民政部近期出台《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定于2026年8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第十一条明确划定了头衔红线:分支机构负责人只能叫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严禁使用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称谓;代表机构负责人则限定为主任、副主任。

随着新规落地,各地相关社会团体正加速修订章程或下发通知,对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头衔进行统一规范。

7月29日,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发布通知,宣布自2026年8月1日起,分会及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的称谓将严格按规范调整。“会长”更名为“主任委员”,“副会长”更名为“副主任委员”。若各分会设有理事会,其名称需统一改为“委员会”。同时,取消分会及专业委员会的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职位,原秘书长岗位统一调整为“执行副主任委员”,原副秘书长岗位则由各分会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新称谓。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也同步发出通知,明确原会长(理事长)改称主任委员,原副会长(副理事长)改称副主任委员。原秘书长不再作为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而是按照办事岗位规范设置,称谓统一调整为秘书。

7月31日,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在通知中强调,自2026年8月1日起,所属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原有岗位称谓均需按规范调整。原“会长”统一改为“主任委员”,原“副会长”统一改为“副主任委员”。对于设立理事会的分会,须统一调整为“委员会”,并作为分会唯一的议事决策机构。该会同样取消了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的岗位称谓,其中原“秘书长”调整为“执行副主任委员”,原“副秘书长”调整为“助理副主任委员”。

此外,部分协会的分支机构选择直接撤销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岗位的设置。

以7月31日福建省室内设计师协会发布的通知为例,自即日起,免去协会各分会原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全部职务。分会将统一实行委员制岗位设置,原对应职务调整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且不再设立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岗位。持有上述原职务牌匾或任职任命书的人员,需尽快将实物送至或邮寄至协会秘书处,由协会统一回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