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灵活就业者有公积金可缴 9类情况能提取 大伙这回能享住房政策红利啦

2亿灵活就业者有公积金可缴 9类情况能提取 大伙这回能享住房政策红利啦

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会议明确,需进一步激活公积金的功能与作用,不仅要将提取和使用的范围拓宽,还要扩大制度的覆盖人群,同时提升管理与服务的效率,从而更精准地回应居民多样化的住房消费需求。

封面新闻记者观察到,自199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起,这项制度已运行二十多年。此次修订是继2002年、2019年之后,该条例迎来的第三次系统性大修。

在受访专家眼中,这次修订意味着住房公积金制度正从单纯的“购房工具”,正式转型为覆盖住房全生命周期的民生保障账户。

聚焦·专家

王业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国家未来城市实验室副主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国家未来城市实验室副主任王业强。受访者供图

酝酿已久的制度变革

修订背后有三重逻辑

事实上,此次修订并非突发之举,而是早有端倪。在2025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被单独提及,这属于首次。紧接着,202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将该项改革列为重点任务,这就为此次修订定下了顶层设计的基调。

今年6月,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之前,全国已有超过六十个城市先行调整了公积金政策,这些地方层面的实践探索,为全国性的制度修订积累了经验基础。

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间点推动修订?王业强从三个维度拆解了背后的逻辑。

首先是市场需求的转变。我国城市发展模式已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阶段。居民的住房需求不再仅仅是解决“有没有”的问题,而是追求“好不好”。消费场景也突破了传统的购房和租房,延伸至装修、物业服务、适老化改造等“修房”和“养房”的全生命周期需求。显然,原有条例的使用范围已经难以匹配这些新变化。

其次是就业结构的改变。当前,我国灵活就业群体规模庞大,而原有的公积金制度主要面向单位在职职工。大量新市民和新业态从业者被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制度的普惠性存在明显短板,亟需从国家层面填补缴存机制的漏洞。

最后是服务数字化升级的需求。人口跨区域流动日益频繁,原有的异地业务壁垒较多。群众对“一网通办”、跨城互认互贷以及精简办事流程的需求越来越高,原有条例中关于服务的条款,已经滞后于数字化政务的发展步伐。

提取场景从6种扩至9种

“沉睡”公积金“活”起来

扩大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是此次制度修订的核心重点。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将提取情形由原来的6种增加至9种。新增的3种情形包括:装修自住住房且不超过一定额度、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此外,提取排序也进行了调整,“支付房租”被置于首位。

王业强对这一变化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这是公积金制度从“单一购房工具”向住房全生命周期民生保障账户转型的标志性突破。

第一,精准适配居住消费的新需求。提取场景从传统的购房、还贷环节,延伸至装修、物业费等日常“养房”支出,直接呼应了居民从“有房住”到“住得好”的升级诉求,覆盖了居住全链条的消费场景。

第二,有效盘活海量沉淀资金。此次扩容使得公积金缴存余额从被动储蓄转化为居民可灵活支配的住房消费资金,直接降低了居民的安居成本。

第三,强化制度的普惠性与公平性。新增的无门槛租房提取、装修及物业费提取等条款,覆盖了租房群体、存量房业主等更多此前难以使用公积金的人群,打破了以往“仅购房才能用公积金”的局限,让更多缴存人享受到制度红利。

第四,契合“租购并举”的政策导向。新规将“支付房租”调整为提取排序的首位,并取消了原先“房租超过家庭收入比例才可提取”的限制,从制度层面支持租房群体安居,助力构建租购并重的住房保障体系。

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体系

解决新市民等群体安居痛点

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是本次条例修订中极具突破性的普惠性调整。

征求意见稿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人社部数据显示,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人,占全体就业人员的比例约为27%。与此同时,大量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个体工商户等新业态从业者此前长期被排除在公积金制度之外。

“此次调整将这类群体纳入保障体系,让他们也能享受低息购房贷款、租房提取等政策红利,直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安居痛点,大幅提升制度的普惠性。”王业强表示。

同时,此举扩大了住房消费的支撑覆盖面。此前公积金仅覆盖单位在职职工,扩围后新增的海量缴存群体,将进一步释放租房、购房等住房消费潜力。王业强指出,这为当前平稳运行的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新的支撑力量,契合国家“扩内需、促住房消费”的政策导向。

此外,此举实现了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新增的灵活就业缴存群体将为公积金池子补充更多长期稳定的资金,缓解部分城市当前存在的资金流动性压力,优化整体资金池结构,让公积金制度的长期运行更具韧性。

王业强还指出,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保公积金,相当于为这类群体新增了一项自主可及的住房保障权益,降低了新业态从业者的生活成本,对平台经济发展、劳动力要素自由流动都能起到正向助推作用。

王业强同时提示,全国统一放开灵活就业缴存后,将面临三种挑战。首先,各地缴存规则的适配难度大,不同城市的灵活就业群体收入水平差异极大,需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差异化的缴存基数、比例规则;其次,资金流动性管理压力上升,大量新增缴存群体叠加提取范围放宽的政策,部分城市可能面临短期资金支取压力陡增的情况,需要配套动态调整机制;最后,风险防控难度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无固定单位作为约束,后续可能出现通过虚构缴存资格、伪造住房消费材料违规套取资金的情况,需强化跨部门数据核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改革不止于此

普惠、数字化、保值增值纵深推进

此次修订后,住房公积金制度还有哪些待完善的空间?

王业强表示,当前资金使用效率仍有提升空间、制度公平性仍需优化、资金保值增值能力不足,未来改革将围绕公平性、效率性等核心维度持续推进。

一是普惠覆盖持续深化。后续将逐步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在全国全面落地,进一步降低新市民、新业态群体的参保门槛,逐步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缴存权益差距,让制度覆盖从“单位人”向“全体城镇住房需求群体”稳步延伸。

二是资金使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在现有9类提取场景的基础上,未来有望逐步探索将老旧小区改造、住房适老化升级、加装电梯等更多民生类住房消费纳入提取范围,实现从“支持购房”向“全生命周期住房保障”的彻底转型。

三是数字化服务全面打通。依托全国统一的公积金数字化平台,彻底实现跨城市、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推动异地互认互贷、跨省通办全覆盖,让缴存人在全国范围内流动时,账户权益可以无差别顺畅衔接。

四是风控体系持续升级。通过大数据跨部门核验,构建全流程的智能风控机制,在放宽使用门槛的同时,精准打击骗提骗贷行为,保障千亿级资金的运行安全,让制度在“放得开”的同时也能“管得住”。

五是保值增值路径逐步探索。在严守资金安全底线前提下,未来有望研究适配公积金属性的低风险投资运营模式,逐步提升个人账户存款收益,让缴存人在使用权益之外,也能享受到账户资金合理增值的福利。

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