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羊杂碎,得凑齐那股特有的劲才对味

吃羊杂碎,得凑齐那股特有的劲才对味

羊杂碎

口 张贤亮

每当读到文人雅士推介家乡风味的文字,我总是一边咽口水,一边心里发虚。宁夏算是我的第二故乡,但这地方似乎拿不出几样能拿得出手的特色菜。我独钟的那口本地小吃——羊杂碎,更是既登不了大雅之堂,也写不进文章里。端上桌怕人掩鼻嫌弃,写出来只怕被美食家笑话。可我偏偏对这东西情有独钟,就像北京人迷恋臭豆腐一样,对这口嗜好怎么都戒不掉。

国人吃东西讲究个“物尽其用”,动物身上的肉吃了,骨头啃了,连五脏六腑也不放过。《礼记》里提过古人“茹毛饮血”的野蛮吃法。时代毕竟变了,现在虽然还有人喝血,但大概没人真去嚼生毛了。所谓羊杂碎,说白了就是羊的内脏。心、肝、肺、肚、肠,切成小块扔进锅里煮透,淋上羊油炸的红油辣子,撒把香菜,这就成了。这活儿没什么技术含量,刀工火候、下锅顺序、调料搭配,统统没那么多门道。稍微麻烦点的工序,也就是“吹面肺”。要把稀面糊灌进羊肺的空隙里,煮熟后,那肺便介于面食和肉食之间,白嫩如玉。用宁夏话讲,口感特别“筋道”。

这确实是种原始吃法,跟西北流行的“手抓羊肉”差不多,看着谁好像都能上手。但这玩意儿水很深。最简单的制作流程里,藏着天壤之别的质量差距。凭什么差别这么大?中国人管这叫“手气”。好比腌咸菜、泡菜、鸭蛋,步骤都简单,可做出来的味道千差万别,有的人做得简直没法吃。我在宁夏各地吃过不少羊杂碎,各家各户的味道截然不同,不像松鼠鳜鱼那样有固定配方,走到哪家馆子都是一个味儿。决定成败的不是别的,正是每个人的“手气”。这种“手气”跟摸彩、打牌时的运气无关,也不看男女老少、健康与否或长相如何。到底是个什么玄乎东西,谁也说不清。说不清的东西算不上学问,却比学问更高级。像营养学、烹饪学这类有规律可循的是学问,“手气”这种无规律却实实在在起作用的东西,那就属于玄学了。

因为制作全靠“手气”,羊杂碎本身似乎没啥好说的,但怎么吃却有讲究。我在宾馆招待所里吃过,怎么都不对味,觉得路边小摊的都比那儿强。琢磨透了才明白,吃羊杂碎得吃氛围、食具和打扮。桌子油腻腻最好,连桌椅都没有,蹲在黄土地上,旁边围着一两条狗,这氛围就到位了。手里得捧粗糙的蓝边碗,拿着发黑的毛竹筷,食具就得配这个。人呢,最好披着老羊皮袄,要是夏天,就穿件汗渍斑斑的小褂。这么吃,才能真正品出羊杂碎的滋味和制作者的人情味,你和做这吃的“手气”甚至“灵气”也就接通了。

当然,要是穿着这身行头去吃苏州蟹黄包子或广州凤爪,不仅不伦不类,还尝不出味道。但对羊杂碎,非得这样不可。浅层看是“食相”,深层说就是饮食文化的一部分。什么是“风味”?风味就在这儿!就像苏轼的“大江东去”,不能让二八佳人拿着牙板轻声吟唱,非得找关东大汉扯开嗓子吼,听着才带劲。

我怎么会爱上羊杂碎?其实是逼出来的。当农工时,肉跟我没关系。队里宰牲口,我只能分到点下水。羊、牛、马、驴、骡、猪、骆驼,甚至狗,除了人的下水(这么说有点不敬),几乎没我没吃过的。说实话,对汉族人来说,猪下水相对好吃些。但猪下水算高级货,我也没份。而在回族地区,羊杂碎只是普通小吃。于是,经过一段被迫接受的过程,慢慢适应,最后竟成了嗜好。这倒有点像某人成为某种学派信徒的过程。

生活条件变了,环境变了,社会地位也不同了(这里指我现在也能吃上猪下水,别无他意),但我还是爱吃羊杂碎。遗憾的是,再也吃不出那种完全沉浸在杂碎汤里的销魂滋味了。如今人们爱谈文化断裂,这是否也算一种文化断裂在个人身上的体现?

这种断裂挺让人痛苦,常让我怀念过去的饮食方式。因此我在文化上时常出现某种返祖现象,就像隔几天就要跑去小摊吃碗羊杂碎,尽管现在的羊杂碎早已不是当年的味道,大大串了味。

后记:此文写于一九九三年。一九九四年春,谢晋先生将我的《那老汉与狗的故事》搬上银幕,片名《老人与狗》,特邀著名影星斯琴高娃、表演艺术家谢添主演。影片在我创办的华夏西部影城开镜。其中有一场外景戏是高娃随着谢添扮演的邢老汉赶集,宁夏一个小镇重现了七十年代初的情景,虽然贫穷却也熙熙攘攘,摊贩云集。谢晋先生知我爱吃羊杂碎,令我充当一次临时演员,在卖羊杂碎的摊上大快朵颐。我吃完羊杂碎后,一抹嘴,撂下钱,站起来,给高娃和谢添让座。虽然一闪而过,但导演和剧组全体都很满意,说我演得“地道”,一上来便进入了角色。我吃杂碎的“吃相”居然上了银幕,可见技艺之娴熟。

转自《文心书馆·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