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特景区演员与游客掰手腕骨折后维权 诉讼推进中亟待多方协商明确责任与赔偿

方特景区演员与游客掰手腕骨折后维权 诉讼推进中亟待多方协商明确责任与赔偿

22岁的景区NPC演员小程,因一次与游客的掰手腕互动,左臂受了伤。距离事发已过去45天,责任认定迟迟没有下文。

7月31日,小程向新京报透露:“现在胳膊没知觉,手腕也抬不起来。”

代理律师、河南良承(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马莹莹介绍,小程的演出涉及多层合作关系。甘肃嘉峪关方特景区将项目外包给西安某中介公司,该中介又与河南驻马店的传媒公司合作,由后者安排小程前往方特景区工作。

小程称,事后传媒公司未帮他申请工伤,合同也未提供完整版本。方特景区则表态此事与其无关。各方自事发以来未提出协商方案,一直在推诿。目前只希望“走法律程序”,律师已核算出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治疗费及交通费等各项费用,总计30万元。

马莹莹表示,诉讼材料已正式提交,起诉对象包括方特景区、传媒公司及中介公司三方。她认为,涉事游客突然发力致其骨折构成侵权,而三家主体均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为赚“银票”,游客互动掰手腕致NPC骨折

今年刚毕业的小程此前多次兼职扮演景区NPC。5月底,经朋友牵线,他与传媒公司签订了一年合同,参与全国商演。

他向记者回忆,签约时,传媒公司负责人让他签字按手印,并叮嘱不能私下接其他商演,期限一年。但签完后合同被收走,自己无备份,也不清楚具体性质。

6月12日,小程被派往方特景区,原计划工作16天,至6月28日结束。主要任务是在固定点位与游客互动,晚上参加舞台演出。他说,景区仅口头说明工作内容,无相关培训,也没明确哪些互动可以拒绝。

6月16日当天,一名游客与多位NPC互动约十分钟。小程回忆,起初玩了石头剪刀布,随后游客主动询问如何获取“银票”(游戏币),获肯定答复后,又完成了俯卧撑、蹲起等互动。接着,游客提出掰手腕,在与两名同事互动后,轮到小程。据悉,游客在游戏中胜出可得“银票”,用于兑换景区内礼物。

小程表示,此前在其他景区兼职时曾因游客投诉被罚款。担心再遭投诉,他应下了挑战。不料掰腕过程中对方突然发力,导致受伤。

医院影像资料显示,小程左侧肱骨下段骨折,断端明显错位、呈角。他介绍,手术已完成,“但胳膊仍无法正常活动,也没有知觉”。医生告知需先治疗约三个月,后续或需进一步手术,完全恢复时间尚不确定。

▲小程和同事们在景区工作的视频,发布在景区官方账号上。受访者供图

索要合同未果,传媒公司称当事人是“临时班”

事发后,小程曾主动联系方特景区、传媒公司及中介公司协商,未得回应。术后第二天他报了警,称警方曾联系相关方,但各方均未到场。

随后,小程在网络平台发布经历引发关注。与他互动的游客将其拉黑,暂无联系。

小程曾向传媒公司负责人索要合同及确认劳动关系。聊天记录显示,6月18日,负责人回复称未与小程签订员工合同,“因为你是临时班”,表示双方此前主要通过口头约定安排演出,结束后通过微信结算。

该负责人还称,“你也不是我们招募的员工”,公司只是“提供演出许可证,让你能进景区工作”,“你的合同(此前签署的协议)只是演出完给你打卡用的”。

对于掰手腕互动,该负责人称合同未要求此类活动,“合同写的只有舞台演出和互动拍照”,“你感觉掰手腕是互动,你可以打打官司试试”。

小程介绍,他只与传媒公司签过合同,未与方特景区和中介公司签约。

考勤记录显示,他在某工作软件中有方特欢乐世界(嘉峪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外请部门”的打卡记录,6月有5条信息。此外,景区官方账号曾发布他穿演出服工作的视频。

▲小程在某工作软件上的个人信息。受访者供图

30万元赔偿款协商未果,中介公司称传媒公司是“第一责任人”

负责协调演艺活动的中介公司负责人张女士告诉记者,公司与方特景区长期合作,主要负责承接演艺活动。

张女士介绍,传媒公司此前已有合作基础。原本表演男团核心成员为5人,此次活动要求10名演员,传媒公司临时招聘了一批。她表示看过部分协议内容,小程“属于临时外派,并不是核心人员”。

张女士称,中介与传媒公司签的是整体承包合同,约定演员保险由乙方承担。合同约定内容包括舞蹈表演、配合园区直播、巡游活动等,互动环节主要是剪刀石头布、猜谜语等游戏,不含掰手腕。“掰手腕是游客自主提出的互动内容。”

她称,事发后起初仅协商医疗费用,随着伤情加重,双方未就后续赔偿达成一致。小程对此否认,称传媒公司从未提出协商方案。他和律师提出一次性赔偿30万元,传媒公司只说金额太高,未给具体数额。

“小程不是方特景区直接签约的艺人,中介公司也只是第三方执行方,他的第一责任公司还是传媒公司。”张女士说,“并不是说景区和第三方公司不管,我们肯定要等第一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张女士称,小程代理律师希望中介公司先行垫付30万元,待法院明确责任划分后,再由中介公司向相关方追偿。

中介公司未同意该方案,只同意以借款形式支付30万元,若小程获赔后再返还。张女士称,但小程代理律师认为,这相当于一次性买断,后续不会返还,只在判决后协助追偿。双方未达成一致。

小程称,从未提出让中介公司垫付或借款给他30万。

代理律师称起诉三方,游客身份信息仍待调取

7月31日,马莹莹告诉新京报记者,小程已正式提交诉讼材料,起诉方特景区、传媒公司及中介公司三方。

至于致伤游客,马莹莹表示,后续将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前往方特景区调取游客身份信息。她介绍,曾向当地派出所申请,但警方表示未留存涉事游客身份信息。方特景区称游客信息只向公安机关和法院提供,暂不向小程本人及律师提供。

关于责任划分,马莹莹介绍,游客突然发力致骨折属侵权行为。方特景区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她还提到,传媒公司未对小程进行安全培训,也未购买工伤保险。

马莹莹认为,负责协调派遣和承办演出的中介公司,在资质审查、安全保障监督方面也存在一定过错。

针对小程与传媒公司的法律关系,马莹莹表示,双方确实签过合同,但小程签字后合同被收走,他不清楚内容,后续索要时公司一直未提供完整合同,仅提供部分截图。

合同截图显示,甲方义务部分写道,“甲方应确保演出场地、设备符合安全及演出需求”;违约责任部分写道,“乙方在活动期间,除舞蹈环节以外,个人如果出现安全问题,均由个人承担”。

马莹莹认为,该条款属典型格式条款,“这类‘一刀切’的免责条款可能无效。如果因为甲方场地、设备等原因导致人身伤害,却全部由个人承担,实际上免除了甲方责任。”她表示,根据《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截至8月1日,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景区,未获回应。传媒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律师已经介入”,再无其他说法。中介公司负责人张女士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法院通知,若进入司法阶段将等待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各方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承担。”

来源:新京报

编辑 | 宋依娜、姜金梓

责编| 韩 雪

主编| 方 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