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人参与盗掘扎鲁特旗水泉沟墓群17次 因涉嫌盗掘古墓葬被法院判刑

26人参与盗掘扎鲁特旗水泉沟墓群17次 因涉嫌盗掘古墓葬被法院判刑

26人流窜多地盗墓17次 一无所获仍被判刑

他说干好了,一人能整个二三百万,我说那好事那还不干?

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这片土地,历史上曾滋养过多个民族,文化遗存深厚。这里坐落着不少遗址、墓地以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6年5月,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对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作出判决,26名被告人因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获刑。

墓群里的“不速之客”

位于扎鲁特旗境内的水泉沟墓群,早在2014年就被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文保人员每月都会例行巡查,严防墓葬周边出现取土、动土等违规操作。2024年10月9日,扎鲁特旗文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林地深处有个大坑。

作为文物保护单位,水泉沟严禁任何未经批准的挖掘行为。工作人员判断这极有可能是个盗洞,随即上报情况并报警。

深坑钓出“大鱼”

民警勘查土坑发现,坑深超过7米,足以让成年人进出,洞口还搭着树枝和铁丝制成的运土工具。结合文保人员提供的线索与现场取证,警方认定这是盗掘古墓的现场。

案发地偏僻,现场仅留下烟头、矿泉水瓶等物证。通过提取DNA并与公安数据库比对,民警锁定本地55岁男子申某为嫌疑人之一。走访中,民警在申某务工的饭店内将其抓获。依据申某钱包里手写的手机号及其口供,警方又锁定了另一犯罪嫌疑人马某,两周后将其抓捕归案。

马某到案后,对盗掘水泉沟墓群的行为供认不讳。不久,参与盗掘的朱某和王某财也相继落网。至此,本案4名嫌疑人全部到案。但随着审讯深入,民警发现他们背后隐藏着一个规模更大、流窜全国多地作案的犯罪团伙。

终得一场空

鉴于案情重大,扎鲁特旗与通辽市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展开进一步调查。随着侦查推进,又有20多名嫌疑人被锁定,该团伙的组织架构逐渐清晰。

该团伙成员通过熟人介绍临时组队,作案结束后就地解散。马某在作案过程中结识欠赌债的申某,申某自称知晓古墓位置,便充当“向导”带路;马某则负责找人手和出资承担开销。但申某的消息多是道听途说,几次作案下来支出远大于收益。

后经申某介绍,马某认识了王某。王某听说盗墓能挣大钱,便成了出资人。至此,一个由王某出资、马某联络、各地“向导”带路组成的盗墓团伙搭建起来。

数年间,该团伙流窜多地作案。仅在扎鲁特旗就作案17起,涉及8处文物点位,其中7处此前均未被当地文保部门掌握。万幸的是,团伙多次作案均未挖到底部、未触及棺椁,始终未盗得任何文物。但屡屡空手而归也让这伙人的赌徒心理越发强烈,不甘心前功尽弃,总想着下一次就能成功。

最终,警方将该团伙26名成员全部抓获归案。2026年5月,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申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其余23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

普法时间

本案中,26名被告人因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被判处了相应刑罚。但也提到他们一件文物都没挖到,那法院为什么要这么判?

首先,被告人实施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按照我们国家的《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他的行为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这样的行为,无论你是否挖掘到文物都触犯法律。其次,一般情况下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起刑点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案件中的被告人,他们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法院判决时会考量涉案文物保护单位的等级、对文物的破坏程度,再酌情定罪量刑。如果情节严重的,按《刑法》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