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离岸信托相关新政?这些20%税率的涉税场景你得理清

参与离岸信托相关新政?这些20%税率的涉税场景你得理清

离岸信托个税新规近日落地。这一政策明确了离岸信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征收方式究竟如何?

近年来,不少个人选择设立离岸信托,用于财富代际传承、跨境资产配置及风险管理。由于这类信托多注册在信息透明度较低、税负较轻的国家或地区,部分人借此转移资产、隐匿财富甚至逃避税收。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居民全球所得征税的基本原则,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离岸信托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离岸信托在设立、存续以及终止清算等各环节的征税规则做出了清晰界定。

上海金融业联合会特聘专家、离岸金融研究所所长景建国向媒体表示:“新政从制度层面封堵了‘只留账面收益、不作实际分配、长期不纳税’的递延筹划路径。”他指出,在跨境税务全面透明的宏观背景下,必须分层区分离岸信托的本源价值与避税行为,通过健全跨境财税专业服务,为合规的离岸信托保留充足的发展空间。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税率**

《公告》对离岸信托的定义进行了明确:指依照境外法律设立的信托,或具有信托功能的其他法律安排。

其中,“具有信托功能的其他法律安排”特指那些虽不以信托名义设立,但实质上具备类似信托功能的境外法律安排。不过,受所在国家和地区金融监管机构监管,面向不特定客户独立开展业务并承担风险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发行的金融产品,不在其列。

具体而言,在设立环节,若居民个人将公司股权、股票及房产等财产装入离岸信托,纳税人为该装入财产的居民个人。应税所得额为装入财产的市场价值扣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若非居民个人将上述类型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仅对其来源于境内的财产转让所得征税,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本人,同样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税率20%。此外,若非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且该财产由居民个人实际控制,则视同居民个人装入财产,由该居民个人按规定缴税。

在存续环节,对于居民个人装入财产的离岸信托,其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根据收益性质,分别按“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对于非居民个人装入财产的离岸信托,以获得收益的居民个人为纳税人,就实际分配给该居民个人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税,税率20%。

因合约到期等原因,部分离岸信托需终止。《公告》对此规定了三类情形:一是居民个人装入财产的离岸信托,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就全部信托财产清算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税,税率20%;二是非居民个人装入财产的离岸信托,以获分配财产的居民个人为纳税人,以其获得信托财产的市场价值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税,税率20%;三是针对居民个人转为非居民个人等情况,也明确了相应的税收清算处理规定。

景建国分析称,新政覆盖设立、存续、分配、身份变更、委托人离世及终止清算等环节,将存续期间未分配收益、沉淀于境外底层实体的投资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税目适用20%税率征税。这从制度上堵住了“只留账面收益、不作实际分配、长期不纳税”的漏洞。其核心逻辑在于:应税所得的判定节点,不在于收益是否分配至受益人,而在于当期是否已形成利息、股息、价差等应税收益。

**显著压缩离岸信托税务筹划空间**

那么,离岸信托纳税人该如何办理申报?

《公告》明确了申报时限。离岸信托设立时,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信托,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非居民个人装入信托且需缴税的,应在次月15日内申报。在存续期间,居民个人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就上一年度应缴税款进行申报。信托终止时,纳税人须在终止清算完成的次月15日内申报。若确有困难无法按期缴税,经向税务机关备案,可在5年内分期均匀缴纳。此外,居民个人转为非居民个人等情况,也需在次月15日内申报。

对于设立环节的未缴税款,原则上追溯征收三年,即自2023年1月1日起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的个人,均需按规定申报缴税;若金额较大,税务机关可依据税收征管法延长追缴年限。针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收益分配环节未缴税的收益,需一次性“打包”计算后,全额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申报缴税。纳税人须在《公告》实施之日起90日内完成缴纳。逾期未缴者,税务机关将依法处理。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对记者指出,新规落地主要填补了以往税制的空白。部分高净值人群利用离岸地信息不透明,搭建离岸信托转移资产、递延收益、规避个税,这违背了居民全球所得纳税的法定原则。政策的核心目的在于:补齐跨境信托征管规则,封堵避税漏洞,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平衡税负,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厘清离岸信托全流程纳税边界,引导跨境财富规划回归合规本源,推动离岸信托回归资产隔离、财富传承的原始功能。

帅国让认为,新规显著压缩了离岸信托的税务筹划空间,削弱了其过往递延纳税的优势。财富传承赛道的格局随之调整,高净值人群将重新权衡架构选择,预计境内家族信托的相对吸引力会提升。离岸信托将回归资产隔离、跨境传承的本源,单纯以避税为目标的架构逐步退场,行业财富规划将更看重商业实质与长期税务合规。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新规大幅压缩了离岸信托的税务筹划空间,境内终身寿险、保险金信托等合规透明、税务处理明确的工具或将迎来发展机遇,承接部分资产回流需求。家族信托的设立逻辑将从追求税务优化转向聚焦资产隔离、定向传承、家族治理等核心功能。跨境财富管理亦步入高透明时代,未来高净值人群的财富规划将更注重合规性,以及全球资产配置的有效性和必要性。

面对跨境税务全面透明的趋势,景建国建议,应分层区分离岸信托的本源价值与避税行为,将合规离岸信托纳入国内监管体系统一管理。当前,高净值人群与跨境企业对全球资产配置、家族传承、风险隔离等正当需求客观存在。若业务完全游离于监管之外无序发展,将放大涉税与资本流动风险。治理之道应精准分类:对隐匿资产、恶意递延收益、规避全球纳税义务的行为从严打击;对实体企业出海、居民合规资产配置、家族传承等真实需求给予制度保障。同时,同步完善境外税收抵免细则,落实双边税收协定配套机制,健全跨境财税专业服务,为合规离岸信托留足空间。

记者 余继超

文字编辑 姚惠

版面编辑 孙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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