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英国学者卡特琳·马歇尔的局外人视角,对话政治遵从与当代危机的多元体验

从英国学者卡特琳·马歇尔的局外人视角,对话政治遵从与当代危机的多元体验

卡特琳·马歇尔(蒋立冬 绘)

过去这十年,英国政坛可谓乱象丛生:脱欧公投让朝野分裂,议会与政府多次激烈交锋,那些不成文的宪制惯例频频被打破。视线转向欧美大陆,民粹主义势头正劲,特朗普重返白宫后,民主秩序与价值共识再次面临严峻考验。这些现实迫使我们重新审视一个核心命题:政治制度的存续,不仅靠硬性规定,更依赖尊重、克制、惯例以及共同的政治文化等“隐形”纽带;一旦行动者失去自我约束,再精密的制度也会迅速瘫痪。

法国塞尔吉巴黎大学英国研究教授、AGORA研究中心主任卡特琳·马歇尔(Catherine Marshall),以“政治遵从”为核心展开的研究,恰好为理解这一难题提供了钥匙,但在中文世界尚未引起足够重视。马歇尔曾担任“数字时代的政治思想”硕士项目联合主任,也是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的访问研究员,主要深耕维多利亚时代英国政治思想史及其遗产,尤其对沃尔特·白芝浩有深入研究。她的代表作包括《民主时代的政治遵从:从十八世纪到脱欧的英国政治与宪制》(2021);此外还编纂了《形而上学学会文献集(1869-1880)》(2015)、《形而上学学会:维多利亚中期英国的思想生活》(2019)以及《二十一世纪视野下的戴雪研究:一位维多利亚宪制学者的持久遗产》(2024)。

近日,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李嘉琪在巴黎访学期间,代表《上海书评》专访了马歇尔教授。访谈围绕“政治遵从”的双重意涵展开,深入探讨了英国不成文宪制的运作机理与内在脆弱性、脱欧暴露出的议会主权与人民主权张力,以及成文宪法能否化解当下危机等议题,并延伸至她独特的治学路径、最新研究进展,以及对人工智能时代认知退位的忧虑。我们期待透过这位法国学者独特的“局外人”视角,不仅能更细腻地把握英国宪政传统,也能借此反思当代民主政治面临的普遍困境。

就在访谈整理完毕时,7月20日安迪·伯纳姆接受国王查尔斯三世任命,正式接替斯塔默出任首相。唐宁街10号十年间七换主人,马歇尔教授一直追问的“究竟什么赋予政治权威正当性并保持稳定”,此刻正以最直观的方式,考验着她笔下那台“精美却脆弱”的宪制机器。

对中国读者来说,英国政治史和思想史并不陌生。但相比起来,自由主义、功利主义、帝国史或议会制度等话题往往更为人熟知。您的研究以沃尔特·白芝浩(Walter Bagehot)为起点,经形而上学学会(Metaphysical Society)、A. V. 戴雪(A. V. Dicey)等主题一路延伸至英国当代危机,展现了英国宪政传统中更为细腻的一面:制度不仅依靠法律和权力安排,也仰赖尊敬、克制、惯例、象征和历史想象。同时,作为一名在法国学术环境中研究英国思想史的法国学者,这种跨国学术位置本身便极具价值。

让我们先从您近年的专著《民主时代的政治遵从》(Political Deference in a Democratic Age: British Politics and the Constitution from the Eighteenth Century to Brexit)谈起。书名本身就充满张力:“遵从”(deference)乍看像是服从权威,“民主时代”(democratic age)则暗示平等、参与和人民主权。但在书中,“政治遵从”(political deference)是一个远比被动服从复杂得多的概念。它似乎在盎格鲁-英国宪制中逐渐演化为一种政治尊重的形式,关乎公民与政治行动者对制度、传统、宪制惯例及道德秩序的认可,也包含为了共同善而做出的自我克制。您为何选择这一概念作为理解英国宪政传统的关键词?

卡特琳·马歇尔著《民主时代的政治遵从:从十八世纪到脱欧的英国政治与宪制》

卡特琳·马歇尔:我的博士论文正是研究维多利亚时代的宪制思想家、记者沃尔特·白芝浩。那时我就注意到,他的著作里大量使用“政治遵从”这一概念。我当时就许诺自己,总有一天要回头探讨这个题目。真正促使我重拾它的,是2012年的一个瞬间。当时我正关注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登基六十周年钻禧(Diamond Jubilee)庆典的报道,看到不少报纸标题称英国人是“崇尚遵从的民族”。这话的意思似乎是说,英国人身上有种迷人且古雅的特质,就像他们习惯排队一样,仿佛成了民族心理的一部分。我记得当时心想:这其实什么都没说明。我知道这个词为何被用在此处,但它并未得到任何解释。随着思考深入,我发现这个词常被当作“礼让”(civility)的同义词,或者是一种带有卑屈意味的尊重,仿佛是人格中的奴性成分。我觉得这样理解同样有误。“遵从”既非全然正面,也非全然负面,而是一个需要界定的概念。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登基六十周年钻禧庆典活动

于是我回到沃尔特·白芝浩。他那本写于1867年的名著《英国宪制》(The English Constitution),成书背景正值维多利亚时代选举权扩大。他在书中提出,英国宪制内部存在一种区分,即“尊严部分”(dignified parts)与“效率部分”(efficient parts)。“尊严部分”指君主制与上议院,“效率部分”则指下议院、首相与内阁。“尊严部分”的作用,在于让民众去崇敬、仰慕君主制呈现的盛景,比如华美的王室婚礼,或是身着华服的上议院贵族,凡此种种;这本身就是一种遵从。与此同时,“效率部分”得以运转,这部分真正承担治理国家的实务,体制内也有一批人深知这套机制如何运作。

所以,白芝浩实际上描述了两种遵从。这正是我在书中提出的观点。虽然他本人未如此明确表述,但这正是他著作中的张力所在。他指出,存在一种针对“尊严部分”的非理性遵从:对于那些尚未受到充分政治教育的人而言,让他们爱戴、自我克制、仰慕作为“尊严部分”的君主制与上议院是有用的;他们会误以为那就是权力,而这恰恰让真正的权力——也就是“效率部分”得以运作。但白芝浩同时也指出,还有一批人非常清楚这套体制究竟如何运转,他们对一个长期有效运转、值得尊重的体制,是出于理性而遵从的,因为这种遵从带来了基于共同善的自我克制。这种“非理性遵从”与“理性遵从”的区分,以及二者之间的张力,使得十九世纪一批又一批人得以逐步进入政治结构之中。其中,“非理性遵从”基于传统与习俗,属于政治上尚未完全成熟的人;“理性遵从”则属于那些做出独立判断的人。

沃尔特·白芝浩

真正有趣之处在于,他所描述的是一个允许“演进”的体制。它让整个民族能够在政治与教育上逐步演进,而不必像法国那样诉诸一场革命。我还想补充尤为重要的一点:在民主生活中,非理性的遵从并没有正当位置;但白芝浩著作的全部要旨,恰恰在于表明这套体制能让人们受到教育,从而逐渐成长为对这一结构怀有“理性遵从”的人。

您在书中指出,某种形式的遵从存在于每一个社会之中,比如您也提到的美国的平等主义遵从。那么,为什么您所讲述的“遵从”故事仍“是一个英格兰故事”?能否请您进一步谈谈英格兰式的政治遵从有何独特之处?为什么政治遵从对于理解英国宪政传统如此重要?

卡特琳·马歇尔:英国的“政治遵从”,无论是“非理性遵从”还是“理性遵从”,都建立在一种等级结构之上,而这种结构是数百年历史积淀的产物,其源头本身就是等级制的。但有些社会并非如此,尤其是美国。美国发轫于一场带有平等主义色彩的建国运动,整个国家是在一个相对平等的起点上建立起来的。我在书中没有太多展开,因为对他们而言,从一开始就存在一种对成文文本的理性遵从,也就是对那份建国文献的遵从。

因此,在我看来,英国的历史传统中真正有意思得多的一点在于:它拥有一种理性遵从,却并没有一部成文宪法。归根结底,核心问题就在这里。在我的国家法国,我们拥有一部1958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只需翻开那部宪法,我们就知道国家是如何运作的:我们可以知道总统扮演什么角色,知道法治如何适用,以及其余种种。然而,如果让任何一个英国人描述他们的宪制,他们大概都很难指出一份具体的文本。

英国并没有一部单独成文的宪法文件,也不存在单独一份可以被称为《英格兰宪法》《英国宪法》或“英格兰-不列颠宪制”的文本。实际上,英国宪制是由一系列不同来源共同构成的。其中一些是成文的,例如议会制定的各项法案,便是若干关键的成文文件;但也有许多是不成文的,例如议会的种种惯例。你理应懂得在其中如何行事,却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明文规定,因为这套规矩全靠耳濡目染而习得。会有一些书告诉你该怎么做,你也被期待以某种方式行事,但这些宪制惯例其实在哪里都没有写下来。英国还有一套普通法体系,以先例为基础,建立在共同规则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判例之上;它们同样不见于任何成文条款,而是存在于判例之中。其结果就是,你能辨认出宪制的某些方面,却找不到一份将它们尽数收纳的成文文件。

所以,如果援引主流的宪制学说,例如十九世纪的戴雪,他会将历史上的英国宪制归结为三大要素:议会主权、法治与宪制惯例。而我想指出的是,这一框架还遗漏了一个根本性的要素。说到底,我们真正需要的,本质上正是一种遵从,一种政治遵从。它如同空气,是人们之所以愿意尊重各项制度安排的根本依凭;因为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力量能够迫使人们去尊重它们。这其实也正是白芝浩的言下之意,只是他未曾如此明言,而我将其点明。

在这一点上,英国与美法两国有所不同。在英国,行为失范其实要容易得多。过去十年间围绕脱欧所发生的种种,便是一例。问题在于,体制一旦遭到破坏,要再恢复原状便更加困难。这就好比开启了一扇门,有人会说“反正前人从未这样做过,那我就可以不守规矩”,于是肆意妄为,继而众人争相效尤。因此,在盎格鲁-英国宪制这样一种不成文的结构之中,理解政治遵从的含义便至关重要。否则,便会落到今日这般境地:人们将“遵从”整个弃之不顾,认为它在民主时代无非是一种礼让;殊不知一并舍弃的,正是这种维系体制的“黏合剂”所承载的历史意涵。这无异于像是在给婴儿洗澡时,将“理性遵从”这个婴儿,连同“非理性遵从”那盆洗澡水一并倒掉。因此,在这样一种不成文的结构里,其间的利害其实尤为重大。一旦人们行为失范,不再尊重它,对它失却自我克制,它便会随之崩坏。时至今日,它虽未彻底崩塌,却已遭受极为严重的损害。

被倒掉的“理性遵从”的婴儿与“非理性遵从”的洗澡水这一比喻可谓非常形象。“政治遵从”是否具有某种双重性:一方面,它或许维系着制度信任、政治克制与宪制的连续性;另一方面,“非理性遵从”是否也掩盖了等级制、精英主义、阶级排斥乃至反民主的倾向?为什么民主时代的我们仍然不能将其完全摒弃?

卡特琳·马歇尔:这同样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故事。从根本上说,“非理性遵从”会带来阶级控制,会借由同侪压力与社会压力施加某种阶级规训,把每个人禁锢在原有的位置上。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种属于过去的话语。它或许曾在维多利亚时代的某个时刻发挥过作用,因为它有助于促成一种过渡:也就是说,在选举权逐步扩大的过程中,它为政治秩序的转换提供了某种解释框架。但“理性遵从”的主要问题,也正是今日的张力在于:一旦接受了“理性遵从”无关乎等级,而是体认到民主生活的要义在于自我克制,那么与此同时,也就让“透明”成为了可能。而恰恰在这时,许多从前看不见的东西便会浮现出来。比如,人们会看到君主制的行为何其失当,因为他们开始以前所未有的目光去审视它。所以今天的主要问题在于:如何既保有某种“理性遵从”,又能拥有现代民主生活所带来的透明?在我看来,在一个民主结构中谈论“理性遵从”,意味着到头来,你终究必须对权威给予某种敬意或尊重,否则体制便无法运转。从根本上说,它是任何政治秩序的社会黏合剂。当然,这也意味着,身处这一结构中的各方必须行为得体、不失尊严、尊重制度;掌权者与被治理者也都要信任对方会恰当行事。换言之,这是一种彼此回应、相互对待的关系。所以坦白说,这本是理应存在的东西。

而且,它其实是一种近乎普世的需求。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有一位杰出的美国社会学家名为爱德华·希尔斯(Edward Shils),他著有《社会的构建》(The Constitution of Society),还写过一篇关于遵从的精彩文章。希尔斯指出,遵从本质上是一种普世的公民需求:我们每个人都对权威怀有,或者说都需要某种程度的遵从。举个例子(这一点他并未明说,是我的引申):即便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也会敬重和遵从自己所珍视、奉为伟大的那些文本。它是我们内心深处的一种需要。我想说的是,这种普世的公民需求其实无处不在。而我认为,在英国传统的结构之中,它居于核心的位置,这一点格外清楚。一旦它不复存在,便会给整个宪制体系带来压力。在我看来,这远不只是一个意识形态或政治问题,而是一个宪制问题,只不过这里的“宪制”,是就政治体的构成而言的。

爱德华·希尔斯著《社会的构建》

英国宪制长期依赖非成文惯例、政治自我克制和所谓的“好人治理”(good-chap model of government)。当政治行动者不再遵守惯例时,这些似乎显得格外脆弱。在您看来,英国今天的问题能否通过一部成文宪法来解决?

卡特琳·马歇尔:这个问题确实开始浮现。自脱欧以来,已经出现了不少著作,呼吁把盎格鲁-英国宪制成文化。您说得完全正确:一旦体制被破坏,能让所有人都达成一致的唯一办法,似乎就只剩下一部成文宪法了。但现实是,英国宪制是一台极其精美的机器,却也异常脆弱,而这恰恰是因为它并不成文。我认为,问题并不在于缺少一部成文文本,而在于今天的英国,缺少一种能就“自己究竟想要什么”达成共识的政治文化。

2016年6月的英国脱欧公投,实际上照亮了一个更为根本性的问题,那就是议会主权与人民主权之间的内在张力。因为只要仔细思考,我们就会发现:“脱欧派”所争取的其实是议会主权,是要让英国议会重新掌握主权;可他们却动用了公投,也就是动用了人民主权,结果反而破坏了这套体制。主要的问题在于:脱欧是经由全民投票表决通过的,但议会之中其实有不少议员并不赞成脱离欧盟。如果整个英国的结构都建立在“议会拥有主权,因而议会中的人民代表拥有主权”这一前提之上,那么,当议会中的人民代表与全民投票的结果相左时,又会发生什么?张力正是在这里爆发的。因此,英国脱欧真正暴露出来的,正是议会主权与人民主权之间的张力。前者长期构成理解英国宪制的基本方式,后者则在脱欧公投这一政治事件中被重新唤起。

今天的局面之所以格外棘手,很大程度上与脱欧进程中的一些关键人物有关。鲍里斯·约翰逊(Boris Johnson)当然是绕不开的名字,但如果要理解脱欧,奈杰尔·法拉奇(Nigel Farage)或许更值得讨论。这些人其实并不真正理解宪制的语言,反而在刻意搅浑这套语言,以便强行推行一种民粹式的修辞。他们对这次投票的理解,不是一种大众式的理解,而是一种民粹式的理解。这意味着,今天英国的政治体制内部存在着一种巨大的张力,横亘在议会结构与民粹式修辞之间。正因如此,在我看来,今天真正能够改变局面的,并不是一部成文宪法。成文文本本身无法解决这一问题;事实上,它甚至可能使局面变得更加复杂。真正缺失的,是一种政治文化上的共识,是一套能够被广泛承认的共同价值。政治遵从的文化,正是建立在这些共同价值之上的。但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这样的共同价值已逐渐瓦解。问题也正在这里:今天已经没有一种共同的文化与价值模式,能够让人们在其中安放自身、找到认同。在我看来,这才是当下最深层的问题。

脱欧后的游行

您认为,政治遵从与英国保守主义思想传统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关联?如果有,又是怎样的关联?换言之,遵从主要是一种历史传统,还是说,它是宪制秩序得以正常运作所必需的一种基本德性?

卡特琳·马歇尔:人们通常是从政治光谱上的右翼、保守主义这一侧来理解这一概念的。实际上,我真正所指的,更多是作为一种性情或气质的保守主义。

不妨让我们回到十八世纪末的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回到这位爱尔兰哲学家。他同时也是一位议员,曾极为精彩地谈论过英格兰的民族性格。当年,伯克强烈反对法国大革命时期所发生的一切。在他1790年出版的名著《法国革命论》(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中,伯克认为,法国人发动革命、推翻自己的整套既有制度,是一种近乎疯狂的举动;他们这样做,无异于为此后数百年的政治动荡埋下祸根。

埃德蒙·伯克著《法国革命论》

事实证明,他的判断并非全无道理。回望十九世纪,法国先后经历了两个帝国、两个君主制政体(其中一个是立宪君主制)、两个共和国,以及数次真正意义上的革命。换言之,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法国确实陷入了近一个世纪的剧烈动荡。即便到了今天,这段历史所开启的诸多张力与争议仍未完全平息;若置于长时段的历史中来看,法国大革命距离我们其实并不遥远。因此,伯克真正想强调的是:法国人以革命方式推翻整套制度,是极其危险而鲁莽的;相比之下,英国人则要审慎得多。

事实上,英国始终密切关注着1776年与1789年在美国和法国相继发生的一切。它看到,法国和美国都在制定法典、将宪法诉诸成文;而英国只是从旁静观,慎之又慎。归根结底,英国并没有说“我们也这样去做”;它要说的恰恰相反:“不,我们与之不同。我们相信,我们的政治制度承载着世世代代积累而成的智慧。”因为一旦抛弃既有制度,试图从零开始重建政治秩序,被抛弃的就不仅是一套制度安排,也包括这个民族在漫长历史中形成的习俗、传统和行事方式。从根本上说,人们所要防范的,恰恰是某种以“理性”之名展开的力量。毕竟,当时的整个时代都建立在启蒙、理性与进步的信念之上。

因此,在伯克看来,有这样一种观念:民族具有一种有机的统一性。这种有机统一性植根于民族自身的根源与过去;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它构成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使民族得以免受极端个人主义所带来的原子化力量的侵蚀。今天,伯克常常被奉为英国保守主义之父。但由此也可以见得,我们所说的保守主义,并不是政党意义上的保守主义,而是为“保存过去”而形成的保守主义。再看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这位十九世纪伟大的自由主义者,同样清楚地理解保存过去的重要性,懂得要弄清自己从何而来,并将其制度扎根于这一历史来处之中。在我看来,“理性遵从”并非一个党派概念,而是一个宪制概念。更准确地说,它所体现的,是一种宪制层面的保守主义性情。这才是它的真正含义。

您在书中也谈到,“遵从”曾经把那些对社会生活持有彼此不相容看法的人维系在一起。今天,民粹主义在世界范围内不同程度地兴起,许多公共讨论越来越倾向于把政治对手道德化、敌对化。您是否认为,理性遵从可以帮助民主政治重新恢复一种“文明对话”的能力?

卡特琳·马歇尔:这确实是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在我看来,我们今天所谈论的,其实是某种文明对话的崩解。我所感到的问题在于,我们对“自己从何而来”的那种制度性认知,正在出现某种断裂。也就是说,1945年以后民主生活所形成的那套基本共识正在松动。以今天特朗普治下的美国为例,那里出现了一种对1945年后共同宪制与法律秩序的拒斥;而这套秩序,原本建立在对人权及其国际意涵的共同理解之上。在我看来,这一秩序正在崩塌。问题的根源在于,这种崩塌源于一种心态:不愿再充分接受我们曾经共同拥有的过去。

战后所缔造的秩序固然算不上完美,但至少是存在的。人们彼此之间有对话的方式,有共同遵守的规则。这意味着,即使有对手,也愿与之回应周旋,并接受这套结构本就如此建立的事实。那里存在着某种框架;而对于这一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