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顺义区文旅市场营造更清朗的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近期,顺义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收紧旅游市场的执法查办力度。大队依法查处了多起涉及旅游的违法违规案件,现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典型案例**
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旅游活动时,指派了未取得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运营客车作为交通工具,并安排没有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
**法律规定**
该旅行社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安排无证人员从事导游服务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及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相关条款,执法部门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肆仟元的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此举旨在向旅行社从业者发出警示:
一、严抓资质审核,筑牢安全底线。对于供应商及服务人员的资质审查,不能仅凭长期合作的信任或流于形式,必须建立常态化的核验机制与档案留存制度,确保每一环节的服务都符合法定标准。
二、厘清个人责任,规避职业风险。法律明确规定实行“双罚制”,无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还是具体经办人员,都无法逃脱法律责任。每一位从业者都应摒弃“合规只是企业的事”这一错误观念,切实承担起自身的职责。
三、消除侥幸心理,顺应监管趋势。当前旅游市场的数字化监管手段日益成熟,违法违规行为难以藏身。从业者应算好违法成本这笔账,切勿因小失大。
**温馨提示**
暑期到来之际,顺义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特别提示广大游客:
1、选购旅游产品时,请务必通过正规的在线旅游经营平台进行。不要轻信社交平台上个人发布的攻略和笔记,谨慎添加陌生人为微信好友,不要随意支付旅游定金。只有在签订正规包价旅游合同后,再进行缴费操作。选择持有证照的正规旅行社,仔细查验其营业执照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警惕各类“低价团”、“免费游”等虚假宣传陷阱。
2、游客切勿前往非旅游目的地、未开发的野景点、未开放区域以及危险地带,以确保出行安全。不要参加非正规的境外旅游团,警惕打着“保险公司会员回馈”、“低价/零元出境游”旗号的虚假宣传,防范被诱导至非法购物点进行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
3、旅行社严禁以“政府补贴”、“企业赞助”、“特惠促销”、“唯一指定购物场所”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隐瞒购物点,不得违规转团。导游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兜售物品、索要小费、散播不当言论、缩短行程或胁迫消费。出境游团队必须安排持证领队全程陪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