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推出的“仅退款”政策,原是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便利,却有不法分子钻空子。湖南衡山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件典型案例,案中涉案人员利用AI软件伪造榴莲、车厘子等腐烂图片,以商品质量有问题为由申请退款,诈骗商家货物。此案引发广泛关注,揭示了平台机制与科技滥用结合下的潜在风险。
2024年1月,某大型电商平台向湖南衡山县公安局报案。报案称,衡山县一名男子频繁在该平台购买榴莲、车厘子等高价值水果,收货后通过AI修图工具制作虚假变质图片,诬称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仅退款不退货”。该男子行为导致多家电商蒙受损失。警方经过调查,确认该男子行为使衡山县被多个电商平台列为高风险地区。一时间,衡山县居民在电商平台购买榴莲、车厘子,商家看到地址是衡山便拒绝发货。
警方表示,在案件侦破过程中,依托电子数据勘验、IP轨迹追踪、数据交叉比对等手段,精准锁定了嫌疑人谭某某。警方在其住处查获75部涉案手机,完整提取了AI造假、资金流转记录等证据链。谭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谭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法院审理查明,谭某某在短短四个月中下单100余笔,非法获取了60个单果重达9至10斤的金枕榴莲和5箱每箱5斤的超大果车厘子。涉案总价值高达16000多元。衡山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证实了这一点。
谭某某虽已将犯罪所得全部退赃,但因其在2024年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此次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五千元人民币罚金。
此案反映出恶意使用“仅退款”机制对商家的危害。商家若遭受损失,有权依法索赔。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宋健指出,民事赔偿主要针对商户实际损失,若货款不足以弥补商户损失,如因恶意退款导致经营受限、商品下架、商誉受损等,商户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
此案也引发了对平台机制与AI技术滥用的讨论。有观点认为,平台在防范恶意“仅退款”方面存在漏洞。平台若无法识别或不愿投入成本解决此类问题,又如何合理支持用户的“仅退款”请求?平台只顾转嫁成本讨好用户,最终导致商家维权艰难。作为“裁判方”,平台应承担更大责任。商家在平台和用户面前往往是弱势方,在不敢得罪平台的情况下,只能高成本维权。
此案暴露了平台在维护商家利益、防止科技滥用方面存在的不足。平台应加大识别恶意“仅退款”的力度,保障商家申诉权利,严格审核证据。只有加强预防,才能减少类似案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