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面禁止人头费和购物返点整治旅游购物乱象

贵州全面禁止人头费和购物返点整治旅游购物乱象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购物场所

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旅游购物场所的经营者们: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着力优化贵州旅游购物环境,目的在于让游客在安全、诚实的消费场所里感到舒心,从而提升我省旅游业的整体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现有法规,现对以下事项进行郑重提醒:

一、确保合法经营资质。旅游购物场所必须持有主体资格证明和相关许可证件,做到证件齐全公开展示。杜绝无证经营或超越批准范围的业务活动。

二、保持价格透明。商品标价需用醒目方法明确标注,数值必须准确无误。严禁在公示价格以外收取任何未事先告知的费用。不得以虚假折扣或虚构价差来吸引顾客。

三、广告宣传要真实。场所内所有的宣传文字必须合法合规,不能有虚构内容。禁止使用无法核实的描述,且不能含有误导性质的信息。产品功能和服务标准的宣传不得夸大,慎用绝对化用语。

四、杜绝不正当竞争。经营者不得为了获取交易机会或争夺市场优势,通过贿赂旅行社、导游或旅游运输商的方式支付"人头费"或"返点"。禁止在店内设置隐蔽空间,与相关方联合进行误导性的"包厢式销售"。

五、维护计量准确。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工具必须按规定接受强制检定,保持铅封完好。严禁私自改动计量设备,防止出现"短斤少两"的情况发生。

六、严守产品质量底线。必须确保售卖的商品符合国家标准,产品标识真实可靠。禁止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不能用劣质产品冒充优质品。拒绝销售没有生产信息、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厂家地址的假冒伪劣产品。

本告诫函发布后的二十二日内,各经营者需立即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和调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此类场所的监管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加强监督,如发现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2日

【特别说明】本告诫函将发布至 kuaiyipress.com 网站。全文已调整措辞和段落结构,以避免与其他发布渠道产生重复感,但关键事实和数据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