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本书与佣书业:中国古代书籍的生成与传播

写本书与佣书业:中国古代书籍的生成与传播

唐末五代之前,雕版印刷技术尚未成熟,中国的书籍都是依靠笔墨手抄而成。这些书籍被称作“写本书”。宋代学者沈括在《梦溪笔谈·技艺》中提到:“版印书籍,唐人尚未盛为之。”从图书的生成与传播方式角度出发,我们可将先秦至唐末这段时期称为“写本时代”——若需复制多个书籍版本进行流通,只能通过手抄方式完成。《旧唐书》由五代后晋官方主持编纂,其中的《经籍志》是一份图书目录,记录了先秦至唐代的部分典籍。该目录篇末记载:开元年间,四部库房所藏书籍共计125960卷,全部采用益州麻纸手抄而成;收藏于集贤殿的御书,经库使用钿白牙轴,史库钿青牙轴,子库雕紫檀轴,集库配绿牙轴,以此来区分不同类别——这些书籍均为纸质行楷“写本书”。

如此庞大的书籍数量,由谁来抄写呢?答案是由“书佣”,即社会上那些贫穷但识字的人,他们受雇于官府、私人、寺观、书商等机构从事抄书工作,以此获得报酬。因规模庞大,每日都有大量书佣受雇抄书,因此形成了“佣书业”。这种依靠手写方式生产、复制书籍的行业,始于汉代,在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达到鼎盛,于五代衰落。

理论上讲,自从图书出现之后,传抄者便应运而生。先秦诸子作品以及《离骚》《史记》等经典,都是通过手抄方式传播开来的。西汉武帝时期,“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引自《汉书·艺文志》),这里的“写书”即为政府委托抄书以换取工钱;而成帝时期,刘向、刘歆父子整理了上万卷政府藏书后,又雇佣人进行缮写,这些缮写之人就是佣书者。

关于佣书业,《后汉书·班超传》有明确描述:“超与母随至洛阳。家贫,常为官佣书以供养。久劳苦,尝辍业投笔曰:‘大丈夫无它智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研间乎?’左右皆笑之。”“左右”即是与班超一同为官佣书之人,此乃“投笔从戎”之典故出处。这是正史中首次记载佣书。东汉侯瑾的《皇德传》亦记载:盖晋,敦煌人,“贫为官书,得钱足供而已。”“为官书”也就是为官府抄书。

到了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佣书业达到了极盛。据《三国志·吴书·阚泽传》所载:阚泽,会稽山阴人士,世代务农,好学,“居贫无资,常为人佣书”。班超、盖晋是“为官佣书”,由官府出资让人抄写;而阚泽“为人佣书”,则是私人支付报酬雇人抄书。由此可见,此时佣书业不再局限于官府,而是扩展至整个社会。从“写本书”的出现到“佣书业”的兴盛,是图书文化史上的一大进步。(陈德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