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家庭矛盾在群聊中辱妻遭判家暴并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男子因家庭矛盾在群聊中辱妻遭判家暴并获人身安全保护令

7月22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因夫妻纠纷引发的案件有了结果。这起案件涉及一位父亲因夫妻矛盾,多次在孩子班级群、家长群及小区业主群发布信息,将孩子置于风口浪尖,对其造成精神伤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此案,认定该行为构成精神侵害,属于家庭暴力,并依法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了解,小林(化名)和老林(化名)系父子关系。近年来,老林与妻子因感情问题长期分居,小林主要随母亲生活,父亲探望机会不多,夫妻二人在子女教育上存在诸多分歧,小林因此承受着心理压力。

2025年11月,老林开始多次在儿子的班级群、家长群以及小区业主群发布带有情绪化、贬损性质的信息,公然指责妻子及岳父母破坏家庭、霸占孩子、疏远他与小林的父子关系等。这些言论迅速扩散,让小林在学校和邻里间感到十分难堪,心理负担沉重。

在无法忍受之下,小林向浦东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裁定禁止老林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网络平台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小林及近亲属,并禁止骚扰、跟踪、接触小林及近亲属。

面对儿子的申请,老林辩称,本案的起因是夫妻两人在子女教育、生活安排上存在分歧,涉及对小林的监护权行使,自己在群内发帖是因夫妻感情破裂、探望权受阻引发的维权行为,并非针对儿子,若法院支持禁止接触申请,将实质剥夺他对小林的监护权,请求法院驳回相关诉求。

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林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家庭矛盾表达的范畴。其忽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多次在儿子所在的班级群、家长群和业主群发布具有情绪化、攻击性的信息,鉴于网络空间的公共性、信息传播的快速性、群组的社会影响力,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小林的人格尊严及隐私权,对其学习和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老林的行为符合家庭暴力中关于精神侵害的认定标准,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法院据此裁定禁止老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以及在网络空间发布信息等方式骚扰小林及其近亲属。

法院同时指出,老林与妻子之间因抚育问题产生的矛盾属于个体冲突,并无证据证明老林具有持续实施肢体暴力的危险。老林作为父亲,依法享有探望、监护小林的权利,小林亦应享受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法院驳回了小林要求“禁止接触”的申请部分。

报道:南都N视频记者 敖银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