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泳池安全:救生员缺位谁来守护

暑期泳池安全:救生员缺位谁来守护

近日,湖南长沙有一起令人痛心的事故。一名六岁女孩在小区泳池上课时不幸溺水身亡。这起悲剧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关于救生员为何未能及时施救的问题,成为了热议的话题。眼下正值暑期,各大游泳场馆迎来了客流高峰期。北京日报记者实地走访发现,不少游泳场馆并未按照规定配备足额的救生员,运营过程中还存在救生员脱岗的现象。更有甚者,一些游泳教练同时承担救生员的职责,这样的做法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在康乐园小区,记者看到泳池边的救生观察台上空无一人。

西罗园二区的一家游泳健身会所内,救生观察台上堆满了杂物,且无人值守。

现场直击 救生观察台空空如也

在丰台区西罗园路附近的一家游泳运动学校,位于西罗园二区的健身会所内。7月20日下午,记者前往探访。工作人员介绍道:“这里有两个泳池,儿童泳池水深0.8米,刚开始学游泳的孩子可以在这里,学会之后可以到大泳池。”大泳池共有6条泳道,长30米,不区分深水区和浅水区。“现在正在换水,水位还没到最高处,水满的话是1.6米深。”工作人员补充说明,除了上课以外,其他时间也可以办理次卡或暑期卡来游泳。“这个泳池不需要深水证,大人孩子都可以游。”工作人员解释道。

记者在现场观察到,救生观察台上空无一人。在泳池周围仔细搜寻,也未发现身穿有明显标识工作服的救生员。于是记者提出,孩子不上课自己游泳时,安全如何保障?工作人员回答:“有教练在旁边观察,也有救生员,现在可能是在上厕所。”看到记者面露疑色,工作人员再次强调:“泳池有专门值班的教练,还有救生员,一共两个人。”记者指着空荡荡的救生观察椅,工作人员解释道:“今天可能人手少些,但教练都有救生员证,上课时也能担任救生员的角色。”

泳池边的墙上贴有《救生员岗位职责》,其中明确规定救生员上岗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上岗前四小时内及在岗位上严禁饮酒。救生员不得在岗位上扎堆聊天、会客、打手机或看报纸杂志。在值班期间,救生员不准脱岗、串岗、教人游泳,短时间外出需请邻近救生员代为看护。救生员上岗要统一着装,坐在救生台上,准备好救生器材,并在负责的水域内巡查。

然而,大泳池两边的救生观察台都藏在了角落里,似乎并非为了方便观察,更像是怕挡路碍事。台上空无一人,其中一个还锈迹斑斑,座椅上放着一个水杯,梯子上挂着毛巾等杂物。

记者注意到,大泳池里有不少大人和孩子在游泳。有些孩子踮着脚扒着池边,也只能勉强露出头来。泳池左侧的教学区有教练在池边指导,但右侧并没有教练或救生员持续看护。

位于西罗园二区的另一家游泳健身会所也设有两个泳池。工作人员介绍说,主教学泳池水深1.3米到1.5米,长度接近25米。“这边没有深水区,主要是周边学游泳的孩子,教练全程一对一下水教学。”工作人员表示,不上课的时候,也可以按次来游泳。

当记者提及安全问题,工作人员立即保证道:“没问题。”具体如何保障?对方继续解释:“这边有教练盯着,泳池不算太大,也没有深水区。如果完全不会游泳,可以在儿童泳池,配有泳圈。”记者询问是否有救生员,工作人员先是肯定地说:“有救生员。”但记者巡视了一圈,并未发现救生员的身影。工作人员开始有些支支吾吾,“可能是交班了或者什么情况。”

泳池外的墙上贴有教练信息介绍,但并未按要求在醒目位置公示救生员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问题教练兼任救生员存隐患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还发现多家游泳场馆存在教练与救生员“一人双职”的情况。在西城区康乐里小区的一处健身会所内,记者询问是否有救生员,工作人员带记者来到泳池边。泳池共有5条泳道,长25米。“最靠边的是儿童泳道,如果游得快也可以在中间泳道,水深是一样的,从1.2米过渡到1.8米。孩子踩水还不太好的话,可以游到中间再游回去,要是觉得差不多,也可以往深的地方游。”工作人员指了指泳池内侧的栏杆,“里面是教学泳道,相对浅一些,最深也就1.3米左右。”

记者发现泳池边有身穿不同颜色马甲的教练。“有些没穿马甲,还有些在水里的,都是教练。”当问到是否有救生员时,工作人员称:“安全方面您放心,会有一两个教练在这里巡查,他们会安排值班,到时候来回溜达着看看。”记者注意到这些教练都在忙着指导学员,几乎无暇顾及其他游泳的人。记者询问教练是否要一边负责教学,一边负责巡查,工作人员称:“他们有安排,不忙的时候会转一转看一看。”

观察显示,泳池周围共有三个救生观察台,但上面均没有人值守。对此,工作人员表示:“教练不溜达的时候就坐上面看看。”然而,记者在现场观察了十多分钟,救生观察台上始终没有人。

菜市口地铁站附近有一家位于地下的游泳健身中心。工作人员先带记者到地下一层的跑步机旁,隔着玻璃可以看到下面的泳池。“总共5条泳道,长25米,宽15米,浅水区1.2米,深水区1.8米。”得知记者担心安全问题,工作人员说:“您放心,教练都在旁边,还有救生员坐着呢!”随后,工作人员带记者来到位于地下二层的泳池。

“两边都有救生员。”记者顺着对方的方向看去,发现泳池两头和中间各有一个救生观察台,但上面无人值守。其中一个救生观察台上搭着一件橘色马甲,座椅下方放满了水杯,如果不挪开的话,无法坐上去。泳池边,多名身穿黑色上衣的教练正在进行一对一教学。这些教练是否既当教练又当救生员?工作人员解释说:“对,这池子就这么浅,出不了什么大事。”记者再次确认刚才所说的有救生员,是否指的是眼前的两位教练,工作人员表示肯定,还补充说:“专门还有一个救生员,穿着马甲,可能去洗手间了。”除了救生员脱岗外,记者环视四周,发现醒目位置并未按要求配备救生浮标、救生圈、救生杆、救生板、救生绳和护颈套等救生器材。

提醒管理缺位经营者将担主责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 游泳场所》(以下简称“管理规范”)中明确要求,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及以下的游泳池,应至少配备救生员3人;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游泳池,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救生员。其中流动救生员的数量应不少于1人。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必须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并佩戴明显标识。

教练(即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否能在带学员时同时担任救生员?管理规范规定,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不应在同一时间由同一人兼任。

曾做过救生员的张先生表示,救生员不仅要维护游泳馆的日常秩序,还要在游泳者发生溺水等意外时迅速施救。管理规范规定,救生观察台自水面至椅面的高度应不小于1.5米。“坐在高处视野更开阔,可以避免视线盲区,方便观察泳池内的情况。”张先生解释道,除了救生观察台,救生员还要沿着泳池巡查,必要时对泳池内的跳水等危险行为进行劝阻。

“救生员这份工作确实不容易。”一家游泳馆的经营者胡先生坦言,游泳馆内通常高温潮湿,救生员需要在这种环境下长时间保持专注,而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因此岗位吸引力不如游泳教练,“很多救生员更倾向于继续考证后带学员。”由于考取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证书前需先取得救生员资质,一些游泳馆选择让教练同时兼任救生员,但这种做法显然不合规。

“一旦有人发生溺水情况,救生员需要抓住‘黄金4分钟’,迅速入水施救并采取急救措施。”胡先生强调,经营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主任常卫东认为,在游泳池、游泳馆等人工建造场所进行的游泳活动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一旦发生意外,往往危及生命。游泳场馆足额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职救生员属于强制性规定,这对游泳者和场馆经营者都是一种保护。“如果游泳馆存在救生员配置不足、人员脱岗、巡查不到位的情况,发生事故后,游泳馆经营者很可能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并进行赔偿,相关部门也会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游泳馆能够按规配足救生员,且管理上不存在漏洞,意外发生后救助及时,不仅可以保障游泳者的人身安全,还能降低或免除游泳馆的责任,再加上运动意外险,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其经营风险。”

本报记者 宗媛媛 陈圣禹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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