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超售纠纷问题的关注重点,应该落在如何畅通旅客权利救济通道上。
▲“机票超售”话题引发关注。图/央视
文|陈城
眼下正是暑运高峰,不少人选择坐飞机出行。可偏偏有一些人,到了登机口前却被意外拦住——因为机票“超售”了。
央视新闻最近报道,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输入“机票超售”关键词,一共搜到135条相关投诉。有乘客投诉说,到了机场才发现自己被超售,航司既不给补偿也拒绝退款;还有乘客反映,航司处理超售问题时压根没遵守民航局的规定。
所谓“超售”,通俗地讲,就是旅客买完票、办完值机、过了安检,到登机口准备登机时才被告知座位没了。
“机票超售”其实是国际民航业的惯常做法,目的是降低航班座位虚耗。航司为了避免旅客临时放弃行程、误机等导致座位浪费,通常会多卖一定数量的机票。
正常情况下,超售后的流程是:如果公务舱还没卖完,航司会给部分经济舱乘客免费升舱,确保大家都能登机。而当航班满座时,就由地勤人员在现场征集自愿放弃行程的乘客。
通常,航司会给自愿放弃行程的乘客提供免费改签到临近航班、免费过夜住宿等保障,视情况还可能给现金补偿。
只有征集不到志愿者时,航司才会根据值机先后顺序等原则,减掉相应数量的乘客,但后续同样要进行补偿和保障。毕竟,超售是航司主动做出的决定,由此产生的后果自然要由航司承担。
当前,机票超售仍然是小概率事件,因此引发的纠纷相对更少。有人提出应该保障乘客的超售知情权,但这并没有触及问题核心。
对旅客来说,要求他们通读并理解航司那上万字的乘客运输总条件,根本不现实。而且机票销售是个动态过程,就算在购票时提示相关内容,乘客也不一定能关注或理解,反倒可能让航司拿“已经告知”当免责借口。
基于这些原因,机票超售纠纷的关注重点,应当落在如何畅通旅客的权利救济通道上。一个好的市场环境,不应该要求消费者事事都事先做足功课,而是当消费者遭遇不公时,能顺畅地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正如前面提到的,虽然航司已经有一套流程来应对超售,但大量第三方投诉显示,航司在对待被超售的旅客方面仍有不小改进空间,相关政策措施还需要继续完善。
比如,航司应该给地勤人员足够的权限,让他们在现场就能及时处理好“被超售”旅客的合理诉求。
相比航司的强势地位,旅客个体的力量无疑是薄弱的。因此,也有必要优化现有的民航局投诉机制,快速回应旅客诉求,用行政力量督促和推进航司做好市场服务。
这些政策措施,不光是用来应对机票超售的,对旅客在航班延误、取消等各种非自愿行程变动时的权利主张也是一种保障。在推动航司持续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也能增强航空在运输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力。








